关于转发《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
“十佳思政工作者”“十佳班级”公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4月27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在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思政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会,确定了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含提名)、“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含提名)、“十佳班级”当选对象。根据《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方案》要求,市高校工委决定面向全市高校进行公示。现将《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思政工作者”“十佳班级”公示》转发给你们,请大家监督执行。
附件: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思政工作者”“十佳班级”公示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思政工作者”
“十佳班级”公示
各高校党委:
2018年4月27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在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思政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会。全市高校共推荐了32名优秀大学生、25名优秀思政工作者、27个优秀班级参加了评选。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精彩的角逐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最终确定了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含提名)、“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含提名)、“十佳班级”当选对象。现将当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按得分排名)
孙金玉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14级1班
徐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光电工程系1402128班
张晓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针推2016级硕士研究生
李紫昭长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2014级1班
王佳琦吉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2014级2班
马天录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651406班
李静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人力1423班
古丽加依那·米兰长春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150106班
徐春阳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2016级英语口译班
方杰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1441班
倪益吉林建筑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道路工程142班
二、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刘志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刘向军吉林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李源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马光炎长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郭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处处长
于运国吉林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于长福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武德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王文娟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耿琪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三、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班级”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化学2014级1班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5级生物科学班
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学2015级1班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1401211班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0615413班
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50305班
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131班
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物流1519班
长春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2015级1班
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2014级4班
四、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排孜来提·努尔买买提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1543班
曹术卓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健康福祉学院护理学2015级2班
谭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分院数控设计150216班
任芮昕吉林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媒体应用策划2014级
林兰长春大学文学院对外汉语国际教育15404班
张鑫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艺术2015级2班
陈慧敏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会计学2015级5班
张浩然吉林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运动训练2014级5班
杨楠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证券1501班
郑琨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机械工程系141012班
五、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名奖
许敏长春大学团委书记
赵海燕长春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
张金明长春工程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张淑红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
王伟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徐晓霞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团委书记
李松岩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处副主任
时万青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董世军吉林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
蒋武鹏吉林财经大学亚太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根据《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方案》,为确保评选结果公正有效和当选对象的事迹真实可信,维护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选工作的公信力,市高校工委决定面向全市高校进行公示,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广泛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对以上学生、教师和班级是否符合“十佳”评比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市高校工委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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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